2008/08/24

CFA L2-LOS15:全球化下管治和反托拉斯

写在前面:中文翻译是我自己瞎掰的,有些是baigoogledu弄的,仅供参考,以英文为准。

Reading 15:Regulation and antitrust policy in a global economy

管治(regulation)分两种,经济管治和社会管治。

经济管治(economy regulation):目的是防止过高的垄断利润(excessive monopoly profits)或恶性竞争(predatory competitive practices),有成本管治(cost-of-service regulation)和回报率管治(rate-of-return regulation)两种方式。

社会管治(social regulation):着重质量(quality)而非数量(quantity),对所有行业都有效。比如食品药品监管局(FDA)、环保局(EPA)就是干这种活的。社会管治对小企业影响更大,因为管治成本并不是按比例分摊的,但管治的效果是长远的,利于整个社会。

管治的效果

管治增加了成本,降低了利润空间,如果你去做企业,你也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。一种方法就是creative response(没有搜到合适的翻译,我觉得“阳奉阴违”比较合适)。比如ZF规定要男女平等,不能歧视,那么有些企业在招聘广告的时候不说明非要男性或女性,但录取的时候大部分是男性或大部分是女性。我又一次觉得阳奉阴违比较贴切啊,呵呵。美国的制造企业可以转移到中国或东南亚国家避免美国的管治,金融机构可以跑到开曼、百慕大、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避免管治。这是个有技术含量的活,律师为什么那么吃香?呵呵。我们国家的《新劳动法》实施时这个情况就体现得很彻底。

对消费者也有影响,造成feedback effect。比如要求汽车厂加大节油力度,那么消费者可能就增加了开车的次数和里程,也不会特别注意节油(在产油国这个现象比较普遍,经常看到半开着窗开空调的车在飙)。还有文章说加了安全带后人们开车的速度就快了,行人更危险了。

区分不同的管治行为

regulator虽然是政府部门选拔和发饷的,但他们并不没受到外界力量的影响(这个你不会陌生了,你每个月都交那么多税,你都不知道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,真的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?Don't be too naive,too simple)。这里有两种学说:

俘获说(capture hypothesis),regulator很多都是行业的“专家”,这些专家和业界有或多或少的联系;而且企业会比消费者花更大的力气去准备听证会。俘获说的结论是:Only the interests of the industy participants are of concern to the regulatory agency.

"同甘共苦理"(share-the-gains,share-the-pains theory,翻译是我瞎掰的),regulator从立法者、消费者和被管治行业三方面综合考虑,均衡利益。比如电煤价格上涨了,管治方允许电厂提价一部分来转嫁成本压力给消费者,另一部分让电厂提高管理水平来消化(当然这不容易,为什么早先就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呢?)“同甘共苦”理论认为如果真如俘获说那样监管者向着生产商,你们消费者在得到损害之后就会把监管者开掉,所以监管者也要考虑考虑。。。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也应该是出于和谐社会的考虑

管治成本与解除管治的效果

管治虽然对社会整体有利,但提高了成本,也提高了价格。还没有很准确的方式来评估管治的成本。成本高了就有人想降成本,这样就引出了解除管治或废除现有管治的讨论。


因为解除管治后终端价格会下降,这样对一些高成本企业来说短期内会出现困难,造成失业、短时间内供给短缺、质量下降、售价上涨等现象,但长期来看是好的,这个依据就是可竞争市场理论(the theory of contestable markets)。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进入和退出门槛低了,这样行业如果有高额利润就会吸引其他人进入,是行业利润降下来。由于有潜在威胁,企业运作效率会很高。


监管还是不监管,这是个问题,尤其是次贷搞得全世界大把人丢饭碗和跳楼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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