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8/19

投资王道-人寿保险产品的利润

  站在经营者立场来说,风险性寿险是属于高利润的项目,只要覆盖面阔大,意外死亡率只是占比例上极小数,赔偿率是可以从统计数字中计算出来的,所以发展个人的风险性寿险,能够使经营商扩阔覆盖面。团体性的风险性寿险,被视为较低回报的项目。一次煤矿坑或空难的意外,伤亡人数可能高达数百人,牵涉赔偿金额不菲,而且团体的议价能力高,经营者往往要以投标形式争取保单,价钱上的竞争直接削减边际利润。当然,争取个人寿险是利之所在,不过亦需要庞大网络,以支持众多的代理人,导致经营成本昂贵,如果产品不合潮流,无法畅销,庞大的销售队伍反而成为沉重的负担。

  九十年代中期,中国经济一度过热,利息上升,当时传统性的保单(含有储蓄性的),例如终身、定期及两全寿险等,都是根据“定息回报”;这类保单一度非常受欢迎,即是以定额供款,供满20年或若干年后,投保者可以取回本身的供款外,还可以收取定额回报,期间投保者亦享有风险性的寿险保障。最近几年利息低迷,所有经营商都要为这类“定息回报”保单赔本。

  1999年,中国保监会鉴于利率回落,经营商要为定息回报的保单赔本,所以设定了2.5%的最高定息保证收益率,这措施令传统的终身、定期及两全寿险产品失却吸引力;所以自1999年以来,经营商积极推广“分红回报”的保单,代替“定息回报”的保单。“分红”的回报率再不是固定的,视乎经营商将保费投资所获得的回报高低而定,以70%比例分红予投保人士。因为银行存款利息低迷,所以这类分红产品亦受欢迎,为了提高吸引力,不少分红的保单亦附带有健康保险(医疗保险)。

  自2004年初以来,中国人寿推出“鸿鑫”的短期产品,投保人士可选择供款3年、5年或10年,期满后投保者可以取回本身已供的款项,但放弃了投资上的分红成份,换取终身享有寿险的保障。经营者在这段时间就赚取保费的投资收益,用作购买投保者未来的寿险,对经营者来说,供款年期愈长愈有利;根据中国人寿的中期报告,“鸿鑫”这短期产品大受个人投保人士欢迎,于2004年的首6个月已占公司新保单收入的44.6%,使公司上半年的保费收入上升至人民币314亿元,较2003年上半年增加43%。同期,平安保险总保费收入则下降9.1%,至人民币323亿元。  

  计算人寿公司

  “内在价值”的困难  

  一般人寿公司的年报,通常公布公司的“内在价值”(Embedded Value),计算方法是将总资产,减去所有负债及保单责任准备金,另外再加上手上保单的价值,才算是寿险公司的“内在价值”。估计保单的价值,并非外界人士所能做到的,公司是透过内部的精算师,计算每一张保单现时的价值及未来的价值,未来的价值是透过将未来现金流折现为现时价值。详细数据可以参考中国人寿招股书的附录3。文件中列出多个假设,以10%折现率计算,2003年6月30日的“内在价值”平均为人民币527亿元,即每股为人民币2.63元。

  作为投资者,无需浪费时间去计算人寿公司的“内在价值”,一般的投资尺度,是将公司股价与公布的“内在价值”作一比较。通常公司的股价一定比“内在价值”高,高出多少才算合理呢?市价往往是反映市场对寿险公司的看法,这些看法包括考虑新产品的受欢迎程度、有没有重大的天灾或意外,最终可能令公司作出巨大的赔偿。

  亦有证券分析员尝试,在公布的“内在价值”之上,加上自已对新产品的估值(将新单的保金乘以一个倍数),作为丈量寿险公司的合理市价。但是这种做法往往含有过多假设数据,未必能够反映实际情况。选择人寿保险股时,投资者无需以“内在价值”作为依归,反而要着重业务发展的前景。切忌作跨市场的比较,因为个别市场的经营环境不尽相同,个别经济的发展速度亦不同,渗透率也不一样及人均收入差距殊异。所以选择人寿保险股,应以同一市场、同类公司分析才能全面。保险公司与银行同是金融服务业,市价通常比账面值高出倍数计。2004年6月30日,中国人寿的账面值,每股为人民币2.36元。  

  比较中国人寿与平安保险

  的寿险业务分布

  香港3家上市中国保险公司,中国人寿、中国财险及平安保险相继于2003年底至2004年初上市,由于没有往绩可供研究,笔者只可以根据他们的招股书来作分析。平安保险的招股书相当详尽,将人寿保险及财险两种业务,以两盘不同的帐目详列出来。笔者现将平安保险的寿险与中国人寿业务作比较;同时将平安保险的财险与中国财险业务作比较。

  (一)中国人寿上市前,已经将1999年前的“定息回报”保单全数转移给母公司,所以无需为这些保单作出补贴。表47列出了两者的寿险责任准备金,中国人寿在这方面的支出,只有人民币294亿元,比平安保险的人民币404亿元少得多,在未来的一段日子,平安保险仍要背上早年所签定的“定息回报”保单,作出补贴,直至到期为止;

  (二)表45列出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2003年的保费收入来源。平安保险个人寿险,只占总保费的77.7%,比较中国人寿同类收入的84.4%为低。反而团体的寿险,占平安保险总保费的15.6%,比中国人寿的0.9%,明显高出许多。纯风险性的意外及健康保险占平安保险总保费的6.7%,远较中国人寿的14.7%为低。正如前文所述,个人寿险及全风险性的意外保险,属于回报较高的项目。表45的比较,明显指出平安保险的整体业务回报较中国人寿低。  

  表45:比较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的保费收入

  2003年 中国人寿保费收入 % 平安保险保费收入 %

   (RMBM) (RMBM)

  个人寿险 58,541 84.4 42,743* 77.7

  团体 588 0.9 8,619 15.6

  意外及健康 10,205 14.7 3,680 6.7

  总保费收入 69,334 100.0 55,042 100.0

  *已将平安保险通过银行出售的保险当作个人寿险计算。  

  (三)表46比较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的营运效率,中国人寿2003年的代理人数达到65.5万人,是平安保险代理人数的3.6倍,但两家公司在人寿业务的营业额几乎相若。笔者觉得这些刚上市的数据,未能反映实际运作情况。中国人寿在上市前,将其“定息回报”的人寿保单全数转移给母公司,而保单数目我们无从稽考。据悉数目不菲,故2003年中国人寿公布的营业额偏低,不能够完全代表员工效率。以中国人寿的人手及分行规模来说,理论上营业及管理费用,应较平安保险高出以倍数计,但实际上表46列出2003年中国人寿的费用,是人民币63.36亿元,相较平安保险的人民币40.07亿元,只是高出58%。  

  表46:比较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营运数据

   中国人寿2003年 平安保险2003年

  分行数目 4,000 70

  销售点数目 8,200 3,600

  直销雇员 10,000 8,000

  代理人数 655,000 180,000

  银行、邮局分销点数目 78,000 12,000

  营业额(RMBM) 60,442 59,958

  营业及管理费用(RMBM) 6,326 4,007  

  平安保险寿险成本较高

  参考表47,中国人寿2003年总开支达到人民币519亿元,相较于平安保险低10%。平安保险的总支出实际上高于公布的人民币577亿元,若将“保单获得成本延递额”撇除,平安保险的总支出达到人民币641.63亿元,比起总收入高7%。换言之,会计上若没有作出调整,平安保险应该是出现亏损的。这个调整就是“保单获得成本延递额”,数目达到人民币64.53亿元。通常在获取保单的时候,代理人会收取一笔可观的佣金,这些已付予代理人的佣金,被视为获取保单的成本,但不需要立刻当作支出入帐,可以逐年摊销,所以平安保险2003年有人民币64.53亿元的“保单获得成本延递额”的收入。将总支出减低至人民币577亿元。

  平安保险的“保单获得成本延递额”性质,与银行收购时的无形资产十分接近,需要逐年摊销,所以2003年平安保险的“延递保单获得成本摊销额”达到人民币36.06亿元。为何中国人寿在损益帐上没有一个“保单获得成本延递额”的进帐呢?为何2003年中国人寿只有“延递保单获得成本摊销”人民币50.23亿元?有可能中国人寿的会计制度比较保守,付出代理人的佣金马上于该年全数报销,不作任何保留。

  笔者相信平安保险在争取人寿保单时是绝对积极的,给予代理人十分丰厚的佣金回报,此外,平安保险的“佣金支出及保单获得成本”达到人民币50.74亿元,是中国人寿相关项目的6.17倍,证明前文所述平安保险是倚重投资性的寿险。

  比较两家公司的“寿险责任准备金增加额”,平安保险在这方面的支出,达到人民币404.17亿元,比较中国人寿的人民币294.33亿元高37%,这数据显示,平安保险的寿险产品,有大量“定息回报”的比重,所以负担比中国人寿沉重。

  表47:比较中国人寿及平安保险在寿险方面的损益

  2003年数据 中国人寿 与营业额相比 平安保险 与营业额相比

   (RMBM) (RMBM)

  收入

  净已赚保费 50,807 84.1% 53,806 89.7%

  分保佣金收入 0 0.0% 370 0.62%

  其它收入 1,992 3.3% 0 0.00%

  投资收入及其它 7,643 12.65% 5,782 9.64%

  总收入 60,442 100.00% 59,958 100.00%  

  保单获得成本递延额 - 0 6,453 10.8%

  递延保单获得成本摊销额 (5,023) -8.31% (3,606) -6.01%

  赔款、退保、年金与满期付款(8,700) -14.39% (9,838) -16.41%

  寿险责任准备金增加额 (29,433) -48.70% (40,417) -67.41%  

  保户红利支出及准备金 (1,207) -2.00% (988) -1.65%

  佣金支出及保单获得成本 (822) -1.36% (5,074) -8.46%

  营业及管理费用 (6,326) -10.47% (4,007) -6.68%

  利息支出 (367) -0.61% (205) -0.34%

  保险保障基金 (85) -0.14% (28) -0.05%

  总支出 (51,963) -85.97% (57,710) -96.25%  

  营业利润 8,479 2,248

  所得税 2,582 298

  少数股东权益 40 0

  纯利 5,857 9.69% 1,950 3.25%  

  笔者的结论有几项:

  (一)平安保险获取保单的成本明显偏高,中国人寿获得保单成本较低,比较二者的总开支与营业额比例(Cost/Income Ratio),平安保险达到96.25%,而中国人寿则为86%;

  (二)在人寿保险方面,中国人寿接受更多风险性寿险,这类保单所付出的佣金是较少的,所以成本较为便宜。相反,平安保险的“定息回报”保单占相当大比重,因此成本较高;平安保险倚重投资性寿险。

  (三)由于支付代理人佣金较少,中国人寿保留更多现金用作投资,所以投资收入占总收入的12.65%。相对地平安保险的投资收入,只占总收入的9.64%。

  (四)中国人寿在发展个人寿险比较成功,除了代理人队伍庞大,更拥有全国性的分销网络。

  (五)2004年12月中国将会全面开放保险市场,容许外商加入,作全国性的竞争,这个冲击对中国人寿的影响比较轻微,根据行内人士的估计,一家保险公司每年能够训练合格的代理人数目有限,要培训足够人手覆盖整个中国寿险市场,需要10年时间才建立一个完整的网络。归纳来说,保险是服务性行业,要通过一队优秀队员,才可建立销售网络,要在短期内进入市场,掠取现有的利益,谈何容易。  

  比较中国财险及

  平安保险在财险方面的效益  

  财险业务是风险性的。经营窍门是覆盖面越大越有利,“意外”赔偿是属于少数,是可从统计数字计算出来。香港政府拥有过万辆各式各样的车辆,但从不购买“第三方险”。从统计中,没有可能所有政府车辆同一时间发生意外。所以,最便宜的方法是由政府自已承担“第三方险”。整年牵涉的赔偿费仍比购买一年的保费便宜。假设你家中有10部冷气机,每部冷气机每年的保养费是200元,一年便需要2,000元保养费。在这情形下,你倒不如自己承担保养,每年省下来的2,000元,可用作更换出现问题的冷气机。换句话说,你省下来的保养费已足够你不断更新冷气机。这就是财险的窍门。选择财险股,首先要考虑的是市场占有率,覆盖面越大,盈利越稳定。第二点才考虑竞争。财险业于2004年12月全面开放,不过尚未容许外商经营汽车的第三方险。这项保障对中国财险是绝对有利的,只要覆盖面不受竞争而削减,汽车保险是他最大的收入来源。汽车的第三方险,对中国财险来说仍是有利可图的。

  灾难性的意外,当然会严重打击财险公司的盈利,美国911事件,令不少大型保险公司当年出现亏损。笔者翌年的汽车第三方险,保费大幅上升,但百思不得其解,笔者身在香港,亦非美国公民,车辆只在香港路面行走,30多年未有闯祸,何以要为美国的911事件付出额外汽车保费?跨国的大型保险公司,已经成功地建立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专利,为了补偿911的重大损失,竟然联手在全球其他地方增加保费,消费者毫无选择余地,政府亦无能为力。

  表48比较中国财险及平安保险的损益表,细心比较,我们可以得出他们的营运效率。中国财险的净保额收入,是平安保险财险相关项目的8倍,总收入则是6.66倍;营业及管理费用则是4.53倍,相对而言,中国财险的营运成本较低,平安保险的财险业务是高成本制作。平安保险的支出项目中,出现“保单获得成本递延额”,达人民币10.3亿元的进帐,即平安保险的财险,亦付出不少的佣金,而有部分支出是当作收入,作日后若干年摊销。

  相对营业额的收入,平安保险的“递延保单获得成本摊销额”占总收入的16%,达到人民币9.9亿元,而中国财险则约为6%,为24.8亿元。赔款支出方面,平安保险较为占优,赔款支出占总收入的60.2%,而中国财险则达到70.3%。平安保险的投资收入较高,占其总收入的4.9%。纵观中国财险规模比较大,运作效益较高,而运作成本低。  

  表48:比较中国财险及平安保险的损益

   中国财险 与营业额相比 平安保险 与营业额相比

   (RMBM) (RMBM)

  收入

  毛承保保费及保单费收入 54,968 132.90% 8,091 129.98%

  分出保费 (11,116) -26.88% (2,819) 45.29%

  未到期准备金增加额 (3,443) -8.32% (229) -3.68%

  净已赚保费 40,409 97.70% 5,043 81.01%

  分保佣金收入 - 0.00% 877 14.09%

  投资收入及其它 690 1.67% 305 4.90%

  投资收益 260 0.63% - 0.00%

  总收入 41,359 100.00% 6,225 100.00%  

  保单获得成本递延额 - 0.00% 1,030 16.55%

  递延保单获得成本摊销额(2,479) -5.99% (993) -15.95%

  赔款支出 (29,063) -70.27% (3,746) -60.18%

  营业及管理费用 (6,903) -16.69% (1,525) -24.50%

  佣金支出 - 0.00% (602) -9.67%

  保险保障基金 (468) -1.13% (56) -0.90%

  利息支出 (158) -0.38% (15) -0.24%

  总支出 (39,071) -94.47% (5,907) -94.89%  

  营业利润 2,288 318

  所得税 (837) (222)

  纯利 1,451 3.51% 96 1.54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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